创意的那些事儿
09/27/2012 13:32:00
作为广告创意人,我们每天都在谈创意、聊创意、做创意。而在业界中,有关创意都有着各自迥异的观点:某种极端的观点认为,有创意的广告可以完完全全的突破竞争对手的阻碍,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并产生广泛影响。也就是所谓的“创意为王”;另外一种极端的观点则说,只有在帮助产品(服务)销售时,广告才需要创意,没有什么创意能比上促进销售的重要,即“营销为主”。
虽然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创意在介于两种极端观点之间夹缝求生,但关于此类的极端思想也在潜移默化地影响企业(品牌)方的观点:一方面,优秀的创意策略及实施常常成为决定销售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或是改变一个挣扎中的品牌命运的关键;另一方面,广告有创意或者能够流行并不意味着它一定能增加企业的销售或者使一个逐渐衰败的品牌恢复生机。
而在实际操作中,火之鸟建议,每一个广告活动的策划、创意人都必须懂得在创意与促销间寻找平衡点。营销负责人和客户主管应当看到,若给创意强加了太多销售讯息,很可能产生一个平庸无比的广告,并淹没在竞争激烈的媒介环境中;而创意人员也必须意识到,广告服务于营销,其目的是帮助销售产品(服务),再优秀的创意也不能脱离了产品(服务)的营销路子。
201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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